质量标准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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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低风险商品分类规定:生产及进口企业注意事项

22/08/2026


自2026年07月01日起,越南的产品和商品质量管理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管理导向转向基于产品和商品的风险等级。国家管理机关不再仅仅关注商品是否属于某个管理目录,而是将根据危害程度、风险发生概率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选择恰当的管理措施。

这对生产企业、进口企业、经营及分销企业的意义尤为重大,因为准确确定风险类别将直接影响产品上市流通前的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合格评定、合规声明、质量检查以及档案准备。

1. 关于商品按3个风险等级分类的规定出自哪里?

目前重要的法律依据是政府于2026年01月01日颁布的第37/2026/NĐ-CP号议定,该议定详细规定了实施《产品和商品质量法》的若干条款和组织指导措施。 根据第37/2026/NĐ-CP号议定第四条,产品和商品被划分为03个风险等级,包括:

  • 高风险类别;

  • 中风险类别;

  • 低风险类别。

其中,高风险商品是指危害程度大且风险发生概率高的产品,如果不采取恰当的管理措施,可能会造成严重或特别严重的后果。 中风险商品是指危害程度或风险发生概率处于中等水平的产品,如果不加以妥善管理,可能会产生相当大的影响。 同时,低风险类别是指在常规控制或使用条件下危害程度小或风险发生概率低的产品,几乎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重要注意事项

企业不应误认为仅凭产品名称就可以自行判断产品属于高风险、中风险还是低风险类别。 风险等级的确定是根据行业及领域主管部门颁布的风险评估原则、方法和目录来进行的。 第37/2026/NĐ-CP号议定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其管理范围内的产品和商品进行审查评估,并颁布附带HS编码、相应国家技术规范及质量管理要求的中风险和高风险产品及商品目录。

2. 那么目前有哪些通知规定了风险商品目录?

这是企业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 并非越南市场上的所有商品都由单一的一份通知来进行分类。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在其国家行政管理职责范围内颁布各自的目录。 例如,在工贸部管理领域,工贸部于2026年06月30日颁布了第33/2026/TT-BCT号通知,发布了工贸部国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中风险和高风险产品及商品目录。该通知自2026年07月01日起生效。 对于科技部管理领域,科技部于2026年06月30日颁布了第36/2026/TT-BKHCN号通知,发布了科技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中风险和高风险产品及商品目录,同样自2026年07月01日起生效。 此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颁布了相应的目录。例如,政府公报记录了建设部于2026年06月26日颁布的第41/2026/TT-BXD号通知,发布了建设部管理范围内建筑材料领域的中风险和高风险产品及商品目录…… 因此,当企业咨询“我的商品属于哪个风险类别?”时,需要同时确定:

  • 产品属于哪个部门的管理领域?

  • 产品的HS编码是什么?

  • 产品是否包含在专业主管部门的中风险或高风险目录中?

  • 产品是否属于相应的国家技术规范(QCVN)管辖范围?

  • 为该产品规定的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3. 如何理解高风险商品?

高风险类别是管理机关需要采取更严格控制措施的类别,因为其存在对人体、环境、财产或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 根据第37/2026/NĐ-CP号议定,在确定风险等级时,管理机关必须针对每种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并选择风险得分最高的危险因素作为评估产品和商品风险等级的依据。 对于生产或进口该类别商品的企业,需要特别注意:

  • 适用的国家技术规范;

  • 技术指标和安全要求;

  • 产品检测;

  • 合格评定;

  • 专业法规要求时的合规认证;

  • 合规声明;

  • 商品质量检查;

  • 技术档案和质量证明档案;

  • 标签标注;

  • 来源可追溯性;

  • 保存档案以备流通后检查。

如果专业法律已规定了强制性的合格评定方式,企业切勿仅凭内部检测结果就将产品推向市场。

4. 中风险商品是否意味着“无需管理”?

不是。 这是企业需要避免的误解之一。 “中风险商品”并不等同于豁免质量要求。 根据第33/2026/TT-BCT号通知,对于属于工贸部中风险或高风险目录的产品,其质量管理按照工贸部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管理规定及相应的国家技术规范执行。 因此,企业必须查看针对每种产品的具体管理要求,而不能仅仅看到“中风险”字样。 例如,属于中风险类别的产品,如果专业法规有要求,仍可能需要满足QCVN、进行检测或履行合格评定手续。

5. 低风险商品是否意味着企业可以自由推向市场?

不应这样理解。 低风险类别被界定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危害程度小或风险发生概率低的产品。 然而,低风险产品仍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例如:

  • 质量要求;

  • 商品标签标注;

  • 原产地;

  • 产品安全;

  • 生产商和进口商的责任;

  • 专业法规;

  • 广告和产品信息规定;

  • 适用情况下的追溯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不属于中风险或高风险目录并不意味着产品豁免所有质量管理规定。第33/2026/TT-BCT号通知同样规定,不属于该目录的商品仍按专业法律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管理。

6. 生产企业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生产企业,建议按以下流程展开审查:

步骤 1:精确确定产品

企业需要编制目前正在生产的所有产品目录,包括:

  • 产品名称;

  • 型号/类别;

  • 成分;

  • 用途;

  • 技术特性;

  • 适用对象;

  • 如有进出口活动需提供HS编码。

步骤 2:确定专业主管部门

切勿仅查询单一的一份通知。

需要确定产品属于哪个部门的管辖范围,以便查询正确的对应风险目录。

步骤 3:查询HS编码

对于进口企业,HS编码是尤为重要的信息。

各风险目录的建立均与HS编码挂钩,以便于产品识别和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第37/2026/NĐ-CP号议定也要求各部门建立附带与越南进出口商品目录相符的HS编码目录。

步骤 4:确定适用的QCVN/TCVN

确定风险类别后,企业必须继续确定产品是否属于任何QCVN的调整范围。

如果有强制性的QCVN,企业需要严格执行规定的合格评定方式。

步骤 5:准备质量档案

企业应主动建立并保存:

  • 技术档案;

  • 适用的标准;

  • 检测结果报告;

  • 合格评定档案;

  • 强制情况下的合规证书;

  • 合规声明书;

  • 原材料来源档案;

  • 生产档案;

  • 质量检查档案;

  • 标签标注档案;

  • 追溯档案。

7. 进口企业需要特别注意什么?

对于进口企业而言,法律风险可能从准备进口档案阶段就已产生。 企业应在签署合同或进口货物之前进行核查,而不是等货物到达港口后才去确定要求。 核查流程应包括:

产品名称 → 用途 → 技术参数 → HS编码 → 主管部门 → 风险等级 → 适用的QCVN → 合格评定方式 → 进口档案 → 质量检查 → 流通前手续。

特别地,企业需要明确区分:

“属于高风险目录的商品”

“必须进行合规认证的商品”。

这两个概念互相关联但不应等同。产品是否需要进行合规认证,必须在QCVN及相应质量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进行确定。

8. 企业应主动审查的一些产品类别

对于从事生产、进口领域的企业,应优先审查可能受到专业质量管理要求约束的产品类别,例如:

  • 儿童玩具;

  • 建筑材料;

  • 电器及电子设备;

  • 含有化学品的产品;

  • 油漆及与重金属限量相关的产品;

  • 机械设备;

  • 工业产品;

  • 食品和饮料;

  • 存在影响健康风险的产品;

  • 服务于有特殊安全要求行业的产品和商品。

然而,企业不应仅凭产品类别名称判定。需要与具体的HS编码、产品特性以及专业主管部门的现行目录进行比对。

9. 第33/2026/TT-BCT号通知对企业有何意义?

对于属于工贸部管理范围内的企业,第33/2026/TT-BCT号通知是自2026年07月01日起需要特别关注的文件。 该通知颁布了中风险和高风险产品及商品目录,并附带HS编码、QCVN和相应的质量管理要求。 该通知自2026年07月01日起也取代了此前第41/2023/TT-BCT号通知中的目录机制。 这意味着企业不应继续机械地使用旧目录,而需要根据新目录重新审查产品。

10. 企业从2026年起需要立即做什么?

为了在基于风险等级的管理机制实施时降低风险,企业应至少做好7件事:

第一, 审查正在生产、进口和经营的所有产品目录。

第二, 确定进口商品的准确HS编码。

第三, 确定每个产品的专业主管部门。

第四, 查询现行有效的正生效中风险和高风险产品目录。

第五, 确定适用的QCVN、TCVN及合格评定方式。

第六, 重新检查产品的质量档案、检测档案、合规认证及合规声明(如适用)。

第七, 建立定期更新法律法规的机制,因为风险目录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新产品、新技术以及国内外风险预警进行审查、更新和补充。

将产品和商品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的规定,是新产品及商品质量管理机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基础法律依据是第37/2026/NĐ-CP号议定,其中规定了原则、方法和三个风险等级。随后,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布了各自管理范围内的中风险和高风险产品及商品目录。

特别是自2026年07月01日起,企业需要主动更新各部门颁布的新目录。例如,属于工贸部管理范围的企业需要审查第33/2026/TT-BCT号通知,而属于科技部管理范围的企业则需要注意第36/2026/TT-BKHCN号通知。

提前审查将有助于企业避免货物已到港但质量档案不足、产品已生产但未完成合格评定,或在未满足专业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将货物推向市场等风险。

👉 参见:根据 QCVN 3:2019/BKHCN 认证的产品目录

贵公司如需QCVN 3认证手续支持,请通过热线电话:0981851111 或邮箱:vienchatluong@issq.org.vn | tcvn@issq.org.vn 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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