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0/2026
纺织品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与人体直接接触。除了款式、材质、颜色和耐用性方面的要求外,产品中的化学安全问题日益受到消费者和监管机构的关注。

为了有效管控生产、印染及整理过程中可能残留的化学物质风险,越南工贸部颁布了 QCVN 01:2017/BCT——《纺织品中甲醛和偶氮染料分解芳香胺可萃取含量极限国家技术规范》。
根据规定,属于调整范围内的纺织产品在投放越南市场前,必须满足该规范的要求,并按规定实施合规声明及加贴 CR 合规标志。
QCVN 01:2017/BCT 是越南规定纺织品中甲醛及偶氮染料分解芳香胺极限含量的国家技术规范。
根据该规范,其调整范围集中于这些物质在投放越南市场前的纺织品中的极限含量。属于调整范围的产品目录在规范的附录 I 中明确规定。
简单来说,QCVN 01:2017/BCT 为纺织品中可能存在的某些化学成分划定了一条“安全红线”。
纺织品中的甲醛: 甲醛可能会在纺织材料处理的某些工序中使用或产生。因此,管控甲醛含量有助于企业在产品上市前把控其化学质量。
偶氮染料分解出的芳香胺: 偶氮染料广泛应用于印染工业以进行着色。部分偶氮染料具有分解产生受控类芳香胺的潜在风险。因此,QCVN 01:2017/BCT 对偶氮染料分解出的芳香胺提出了限量要求,旨在管控纺织品中的化学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与布料相关的产品都自动属于调整范围。企业需比对 QCVN 01:2017/BCT 附录 I 中的产品目录,同时结合 HS 编码、产品本质及使用目的,以准确核定合规义务。

这是最重要的原因。
对于属于 QCVN 01:2017/BCT 调整范围内的纺织产品,法规要求产品在越南市场销售前必须完成符合规范的合规声明,并加贴 CR 标志。
因此,属于适用范围内的生产、进口或经营企业需要明确自身责任并准备相应的档案。
纺织产品可能会经历纺纱、织造、印染、印刷、整理加工及缝制等多道工序。
每个工序都可能对最终产品的化学特性产生影响。
依据 QCVN 01:2017/BCT 进行检测与评估,能为企业管控规范范围内的甲醛和芳香胺含量提供科学依据。
越南工贸部也提醒,对于原材料相同但颜色、图案不同的产品,抽样和评估可能需要根据产品的具体特征进行考量。这是因为不同的颜色和图案可能涉及不同类型的染料。
一款感官质量良好的纺织产品,并不意味着其已完全符合法律要求。
企业需要同时关注:
原材料质量;
生产流程;
化学成分;
检测结果;
合格评定档案;
合规声明;
按规定加贴 CR 标志。
完善合规档案有助于企业在接受国家监管机构检查时更加主动。
在实际经营中,许多分销商、品牌方及采购合作伙伴会要求供应商出具证明,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或规范。
因此,检测、认证及合规声明档案不仅具有法律意义,还能成为企业能力档案和质量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使用多家供应商原材料的企业而言,管控原材料入口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如果仅在最后一道工序进行管控,企业在发现不合格产品时可能会陷入被动。
相反,如果建立起从原材料、染料、化学品、供应商到成品的全流程管控机制,企业就能主动降低不合格风险。
遵循 QCVN 01:2017/BCT 的首要效益是助力管控纺织品的化学安全。
消费者可以据此选择符合越南质量管理要求进行生产、进口及流通的产品。
这也是越南工贸部制定纺织品甲醛及芳香胺限量规定时的核心目标。
企业主动开展合格评定与合规声明,展现了对质量的重视以及对推向市场的产品负责的态度。
特别是对于服装品牌、服装生产商、进口商及分销单位而言,合规档案有助于巩固客户与合作伙伴的信任。
检测结果不仅用于完善法律档案,还能为企业重新评估原材料、染料及生产工序提供参考数据。
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企业可以在产品推向市场前查找原因并调整工艺。
主动完善合规档案,有助于企业在监管部门开展货物检查时做好充分准备。
对于产品数量庞大、款号繁多、颜色丰富或从多家不同生产商进口的企业而言,这一点尤为关键。
在消费者日益关注产品来源与安全性的背景下,拥有完整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档案的企业,在与合作伙伴、分销系统及企业客户对接时将更加顺畅。
对于重复进口的纺织货物,越南工贸部也已就源头评估以及在依法办理合规声明时使用合格评定结果提供了相关指导方案。

在实施前,企业应准确核定自身产品是否属于 QCVN 01:2017/BCT 的调整范围。
随后,可按照通用流程开展:
核对产品是否属于 QCVN 范围 -> 确定评估方式 -> 抽样 -> 检测 -> 合格评定/认证(若适用) -> 建立合规声明档案 -> 加贴 CR 标志并依法将产品推向市场。
企业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合规认证”与“合规声明”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
根据越南工贸部的指导,合规声明可以基于允许情况下的自我评估结果,也可以基于获指定的合格评定机构出具的认证/检验结果,具体取决于所适用的方式。
此外,对于使用已办理合规声明的原材料缝制成的产品,还需要考量最终生产过程是否产生了额外的甲醛或芳香胺。越南工贸部对此类情况已出具专门的指导说明。
因此,企业不应机械地将单一流程套用到所有产品上,而应根据产品类型、原材料、生产过程、HS 编码、货物来源及评估方式来进行灵活处理。
QCVN 01:2017/BCT 是针对受调控纺织产品的关键规范,重点在产品投放越南市场前对其甲醛及偶氮染料分解芳香胺的限量进行严格管控。
严格落实规范要求,有助于企业更好地把控产品质量、完善法律档案、保护消费者、降低货物流通过程中的风险并提升品牌声誉。
特别是,企业需清晰区分“合规认证”与“合规声明”。并非所有情况都强制要求第三方认证;受调控产品的核心义务是符合要求并按适用的方式完成合规声明。
因此,在生产或进口纺织品前,企业应提前梳理 QCVN 01:2017/BCT 的适用范围、明确合适的评估方式并尽早准备档案,以避免在产品推向市场时产生不必要的成本、时间消耗或法律风险。
贵公司如需纺织品符合 QCVN 01:2017/BCT 的评估与认证服务支持,请通过热线电话: + 84 981851111 或邮箱:vienchatluong@issq.org.vn | tcvn@issq.org.vn 与越南标准与质量发展研究院(ISSQ)联系获取手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