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2026
在越南生产、进口和经营电子电气设备的活动中,控制产品质量与安全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可能会引发多种风险,如触电、短路起火、过热,或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
面对加强产品和商品质量管理并按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的要求,越南科技部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颁布了第 36/2026/TT-BKHCN 号通告,并于 2026 年 7 月 1 日 起正式生效。该通告规定了由科技部负责管理的中等风险及高风险产品和商品目录。
企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新目录绝非仅仅是一份简单的产品清单。该通告还将产品与适用的技术法规、合格评定方式以及质量管理要求紧密结合。

根据第 36/2026/TT-BKHCN 号通告附带的目录,电子电气设备按不同的管理类别进行划分。
对于涉及电气安全的电子电气设备,目录包含额定电压最高至 250V 的单相用电设备,同时排除了部分仅使用蓄电池、充电电池或直流电源工作的设备。
可能属于此范围的部分产品包括:
快速热水器;
储水式热水器;
电吹风;
电饭煲;
电热水壶;
部分美发/理发护发设备;
电风扇;
浸入式电加热器;
规定范围内的低压电线和电缆。
值得注意的是,目录中还规定了涉及电磁兼容性(EMC)的电子电气设备组。涉及的部分产品包括浸入式电加热器、手持式电钻、吸尘器以及属于相应技术法规范围内的其他电子电气设备。
因此,企业不应仅凭产品的商业名称来断定产品是否需要办理符合性认证(Certify Conformity),而需核对产品类别、使用目的、电压、电源类型、HS 编码、技术法规适用范围以及排除条件。
第 36/2026/TT-BKHCN 号通告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要求生产、进口和经营电子电气设备的企业必须主动对其在市场上流通的所有产品进行全面梳理。
企业不应被动等待质量检查要求的产生,而应建立一套涵盖从产品识别、测试、认证到宣告符合性(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的全流程管理体系。
第一步:梳理全部产品目录
这是企业应当实施的首要工作。企业需要列出正在进行或计划进行的以下产品清单:
生产;
进口;
分销;
经营;
拟投放市场。
随后,将每项产品与第 36/2026/TT-BKHCN 号通告中的目录进行核对。核对时切勿仅看产品名称,还需额外核查:
产品名称 -> 功能 -> 使用目的 -> 电压 -> 电源类型 -> 功率 -> HS 编码 -> 适用的技术法规。
例如,同一种电气设备,使用交流电的版本与仅使用电池的版本,其监管范围可能有所不同。这就是企业在申请符合性认证之前必须先进行产品分类的原因。
第二步:准确确定适用的技术法规
在确定产品属于监管目录后,企业需明确对应的技术法规。
对于电气安全类目下的许多产品,QCVN 4:2009/BKHCN 及其第 1:2016 QCVN 4:2009/BKHCN 修订案仍是目录中引用的技术法规。
对于电磁兼容性(EMC)的要求,产品可能需要适用 QCVN 9:2012/BKHCN 及其第 1:2018 QCVN 9:2012/BKHCN 修订案。
关键在于,同一种产品可能会同时产生多个维度的管理要求。因此,企业需要对产品进行全面评估,而不是仅凭名称寻找单一的技术法规。
第三步:确定合格评定方式
在根据新规实施符合性认证时,企业需要特别注意合格评定方式(Conformity Assessment Schemes)。
根据公布的目录,部分电子电气设备可根据产品及其对应的管理要求,适用第 14/2026/TT-BKHCN 号通告规定的模式 1、模式 5 或模式 7。
这意味企业不应默认所有产品都按相同的流程进行认证,而是需要明确:
产品属于哪一类?
适用哪项技术法规?
规定了哪种评定方式?
是否需要认证机构出具认证?
是否需要对进口商品实施国家质量检查?
是否要求在流通前进行符合性宣告?
从一开始就精准确定,有助于企业避免因测错法规、选错模式而导致重新补办案卷或重新测试的情况。
第四步:准备产品技术案卷
企业应为每个型号(Model)或产品组建立一套完整的产品技术案卷(Technical File)。案卷可包括:
产品名称与代码;
产品型号(Model);
产品目录(Catalogue);
技术参数;
使用说明书;
产品图片;
产品标签;
制造商信息;
进口商信息;
电压与功率;
电路图(必要时);
核心元件清单;
制造商技术文件;
相关测试结果;
证明产品来源的文件等。
对于进口货物,企业还应准备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商业案卷和批次案卷。案卷从一开始越齐全,评估过程就越顺畅。
第五步:实施产品测试
测试是电子电气设备符合性认证过程中的关键步骤。企业需选择具备相应测试项目和适用法规检测能力的实验室。
根据产品的不同,评估内容可能涉及:
电气安全;
耐电强度;
泄漏电流;
绝缘强度;
耐热性;
结构要求;
火灾隐患;
接地;
电磁兼容性(EMC);
骚扰发射;
抗扰度。
企业在送样前应了解产品及测试指标,避免出现测试样品与商业规格不符或缺少必要技术信息的情况。
第六步:选择合适的认证机构
对于通告要求在符合性认证结果的基础上进行符合性宣告的情形,企业需选择业务范围涵盖该产品的认证机构。
根据目录规定,部分产品必须基于经认可或由越南科技部依法指定/授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性认证结果来进行符合性宣告。其中,ISSQ 质量研究院 经认可具备对符合 QCVN 4:2009/BKHCN 标准的电子电气产品出具认证的资质。
在选择认证机构时,企业应提前核查:
认证范围;
专业能力;
认可/指定授权范围;
同类产品的认证经验;
办理周期;
样品要求;
费用;
评估流程;
认证后的案卷支持能力。
这是直接影响产品上市进度的关键因素之一。
第七步:完成符合性宣告
在完成合格评定并备齐规定案卷后,企业需按各产品的具体要求办理符合性宣告。
对于通告中列出的部分进口货物,规定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在市场流通前实施国家质量检查或进行符合性宣告。因此,电子电气设备进口企业需格外注意办理手续的时间节点,以免影响通关和分销计划。
为了缩短产品宣告过程中的处理时间,ISSQ 质量研究院 提供符合 QCVN 4:2009/BKHCN 标准的电子电气设备符合性宣告代理服务。
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遇到困难并非因为产品质量不达标,而是由于判定错了适用范围或准备的案卷不完整。
常见错误包括:
仅凭产品名称判断:商业名称并不总能精准反映技术法规的监管范围。
未核查排除条件:通告中包含与电源、电压、使用目的或产品特性相关的排除条款。
混淆“符合性认证”与“符合性宣告”:“符合性认证”(Certify Conformity)与“符合性宣告”(Declare Conformity)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企业需根据产品及适用的评定模式来厘清具体流程。
使用不合规的测试结果:测试报告必须与产品的型号、技术法规及相应的技术要求相匹配。
忽视新产品的审查:当企业变更型号、核心元件、电源、功率或产品设计时,需重新评估其对已认证案卷的影响。

为了主动应对新规,企业可按以下 5 步模型推行:
产品梳理 -> 风险分类 -> 确定认证 QCVN 法规 -> 选择权威认证机构 -> 完成符合性宣告(自行宣告或使用 ISSQ 质量研究院的产品/货物质量宣告服务)-> 认证后产品的维持与控制。
其中,第一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宜建立一份内部管理表格,包含以下字段:
| 序号 | 内容 | 需确定的信息 |
| 1 | 产品名称 | 商业名称与技术名称 |
| 2 | 型号 (Model) | 具体型号代码 |
| 3 | 电源 | AC/DC、电池、充电电池等 |
| 4 | 电压 | 额定电压 |
| 5 | 功率 | 设计功率 |
| 6 | HS 编码 | 拟定 HS 编码 |
| 7 | QCVN | 适用的技术法规 |
| 8 | 评定模式 | 适用的合格评定模式 |
| 9 | 测试 | 测试项目与内容 |
| 10 | 符合性认证 | 是 / 否 |
| 11 | 符合性宣告 | 是 / 否 |
| 12 | 案卷状态 | 案卷准备进度/状态 |
这种管理方式有助于技术、进出口、法务、质量及业务部门共享并使用统一的信息源。
第 36/2026/TT-BKHCN 号通告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对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进口和经营企业在梳理产品目录及质量管理方式方面提出了重要要求。
对于正在经营属于 QCVN 4:2009/BKHCN、QCVN 9:2012/BKHCN 及相关法规组产品的企业,当务之急不仅是办理符合性认证,更要首先准确判定产品是否属于监管调控范围、适用哪项技术法规以及规定了何种合格评定模式。
贵公司如需 QCVN 4 认证相关手续的支持,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热线电话: +84 981851111
电子邮箱: vienchatluong@issq.org.vn | tcvn@issq.org.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