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VN 4:2009/BKHCN技术法规是有关电气电子设备安全的国家标准技术法规,规定了本技术法规附录清单中所列的电气电子设备的安全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法规适用于生产、进口、分销和零售本技术法规附录中规定的电气电子设备的组织和个人、国家管理机关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
如今,要在国内和国际电气电子市场流通,任何企业都不能缺少电气电子设备的合格认证证书。因为在电气电子设备的生产、进口、分销、零售领域,电气电子设备合格认证是企业在将产品投放市场前的一项重要要求。
电气电子设备合格认证是生产、进口电子电气元件及电气电子产品(以下简称电气电子产品)的组织和企业证明其产品按照正确的质量流程生产、确保使用安全并符合越南国家标准QCVN 4:2009/BKHCN的证据。
在市场上流通的电气电子产品必须具有符合产品标签法律规定的产品标签。必须符合QCVN 4:2009/BKHCN规定的认证,并接受市场上产品质量和商品检验机构的检验。

注意:
在市场上流通的电气电子设备必须具有符合产品标签法律规定的产品标签;必须符合本技术法规规定的认证,带有合格标志(CR标志),并接受产品质量和商品检验机构的市场检查。
电气电子设备必须按照方法5进行评估和认证,证书有效期不超过三(3)年。对于尚未按照方法5进行合格认证评估的批次进口电气电子设备,则必须按照方法7进行合格认证评估。按照方法7评估的合格认证证书仅对进口的每一批货物有效。
QCVN 4:2009/BKHCN电气电子设备合格认证流程
第1步: 接收认证登记档案
第2步: 签订科技服务合同
第3步: 进行考察、评估
第4步: 完善评估后档案
第5步: 审批档案并颁发证书(如合格)
第6步: 进行监督评估,不超过12个月/次
第7步: 进行重新认证评估(证书3年到期)

以上是关于QCVN 4:2009/BKHCN电气电子设备合格认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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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