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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VN 12-4:2015/BYT 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合格认证

QCVN 12-4:2015/BYT 规定了与食品直接接触的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以下简称包装和器具)的卫生安全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该法规适用于在越南从事包装和器具进口、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以及相关国家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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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因其实用性强和美观性高,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储存、加工和供应过程中。然而,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产品需要对其安全性进行严格控制,以限制有害物质迁移至食品中,从而影响消费者健康的风险。

因此,根据 QCVN 12-4:2015/BYT 进行合格认证,是生产、进口和经营相关产品的组织及个人的重要要求。

请与ISSQ质量研究院一起,通过以下文章详细了解 QCVN 12-4:2015/BYT、相关技术要求,以及与食品直接接触的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的合格认证流程。

什么是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

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是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用于盛装、储存、加工或直接接触食品的产品。这类材料因其美观性高、耐用性好,并且能够满足家庭、餐厅、酒店、工业厨房及食品行业等不同使用需求,而成为常见的材料类型。

玻璃包装和器具

玻璃包装和器具是由玻璃材料制成的产品,通常具有透明、易于清洁以及不易残留食品气味等特点。该类产品通常用于盛装食品、饮料或用于食品加工。

常见产品包括:玻璃杯、玻璃水杯、玻璃瓶、食品储存罐、耐热玻璃托盘、玻璃食品盒等。

陶瓷及瓷器包装和器具

这类产品由黏土或矿物材料制成,并经过高温烧制,以形成硬度、耐用性及耐热性能。陶瓷及瓷器产品广泛应用于餐饮及食品服务领域。

常见产品包括:碗、盘、碟、汤碗、食品托盘、茶壶、杯子、瓷杯、陶瓷及瓷器食品容器等。

搪瓷包装和器具

根据法规规定,搪瓷包装和器具是指由玻璃、陶瓷、玻璃陶瓷、瓷器或金属制成,并在表面覆盖玻璃釉或瓷釉层的产品。

该釉层能够提升产品美观性、防止腐蚀、方便清洁,并在使用过程中帮助减少污垢附着。

常见产品包括:搪瓷锅、搪瓷杯、搪瓷托盘、搪瓷盆、搪瓷涂层炊具等。

由于这些产品会直接接触食品,因此需要对其安全指标进行控制,以限制在使用过程中铅(Pb)或镉(Cd)等有害物质迁移的风险。

为什么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需要按照 QCVN 12-4:2015/BYT 进行合格认证?

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是在食品盛装、加工及日常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的产品。如果材料质量或釉层质量未得到有效控制,产品可能会在接触高温、酸性食品或长期使用的情况下,产生铅(Pb)、镉(Cd)等重金属迁移至食品中的风险。

实际上,许多价格低廉、来源不明或采用低质量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可能存在危害使用者安全的隐患。这不仅会影响消费者健康,也会给企业在市场流通和经营过程中带来风险。

因此,越南卫生部颁布了 QCVN 12-4:2015/BYT,以规定与食品直接接触的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的技术要求及管理要求。该法规重点控制铅和镉迁移限值等安全指标,以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根据法规要求,进口、生产和经营属于该法规适用范围内产品的组织及个人,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合格声明。

根据 QCVN 12-4:2015/BYT 进行合格认证,不仅有助于企业满足法律要求,还能够帮助企业控制产品质量、提升品牌信誉,并在经营过程中增强客户及合作伙伴的信任。

什么是 QCVN 12-4:2015/BYT?

QCVN 12-4:2015/BYT 是《与食品直接接触的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卫生安全国家技术法规》,由越南卫生部依据第35/2015/TT-BYT号通知发布。

该法规规定了与食品直接接触的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以下简称包装和器具)的卫生安全技术要求及管理要求。

QCVN 12-4:2015/BYT 适用于在越南从事包装和器具进口、生产及经营的组织、个人,以及相关国家管理机构。

技术要求

玻璃包装和器具技术要求

序号 检测指标 最大限值
1    平底浅型器具 
用于盛装及烹煮 
镉(mg/dm2) 0.07
铅(mg/dm2) 0.8
2 深型器具 
2.1 用于盛装 
2.1.1   容量小于 600 ml  
镉(mg/l) 0.5
铅(mg/l) 1.5
2.1.2   容量从 600 ml 至小于 3,000 ml 
镉(mg/l) 0.25
铅(mg/l) 0.75
2.1.3   容量大于或等于 3,000 ml 
镉(mg/l) 0.25
铅(mg/l) 0.5
2.2   用于烹煮 
镉(mg/l) 0.05
铅(mg/l) 0.5
3   杯、碗 
镉(mg/l) 0.25
铅(mg/l) 0.5

注:

计量单位:

  • 对于器具、包装:采用浸提液 mg/l 表示。
  • 对于包装、器具接触表面积:采用 mg/dm2 表示。

陶瓷及玻璃陶瓷包装和器具技术要求

序号 检测指标 最大限值
1    平底浅型器具 
用于盛装及烹煮 
镉(mg/dm2) 0.07
铅(mg/dm2) 0.8
2 深型器具 
2.1 用于盛装 
2.1.1   容量小于 1,100 ml  
镉(mg/l) 0.5
铅(mg/l) 2.0
2.1.2   容量从 1,100 ml 至小于 3,000 ml 
镉(mg/l) 0.25
铅(mg/l) 1.0
2.1.3   容量大于或等于 3,000 ml 
镉(mg/l) 0.25
铅(mg/l) 0.5
2.2   用于烹煮 
镉(mg/l) 0.05
铅(mg/l) 0.5
3   杯、碗 
镉(mg/l) 0.25
铅(mg/l) 0.5

注:

计量单位:

  • 对于器具、包装:采用浸提液 mg/l 表示。
  • 对于包装、器具接触表面积:采用 mg/dm2 表示。

搪瓷包装和器具(包括杯、碗)技术要求

序号 检测指标 最大限值
1 平底浅型器具 
1.1   用于盛装 
镉(mg/dm2) 0.07
铅(mg/dm2) 0.8
1.2   用于烹煮 
镉(mg/dm2) 0.05
铅(mg/dm2) 0.1
2 深型器具  
2.1 容量小于 3,000 ml 
2.1.1   用于盛装 
镉(mg/l) 0.07
铅(mg/l) 0.8
2.1.2   用于烹煮  
镉(mg/l) 0.07
铅(mg/l) 0.4
2.2   容量大于或等于 3,000 ml(用于盛装及烹煮) 
镉(mg/dm2) 0.05
铅(mg/dm2) 0.1

注:

计量单位:

  • 对于器具、包装:采用浸提液 mg/l 表示。
  • 对于包装、器具接触表面积:采用 mg/dm2 表示。

搪瓷包装和器具饮用边缘技术要求

序号 检测指标 最大限值
1 镉(mg/饮用边缘) 0.2
2 铅(mg/饮用边缘) 2.0

注:

计量单位:包装和器具饮用边缘的 mg/边缘。

根据 QCVN 12-4:2015/BYT 对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进行合格认证的优势

根据 QCVN 12-4:2015/BYT 对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进行合格认证,不仅有助于企业满足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同时还能为生产经营及市场发展带来诸多优势。

  • 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帮助企业在产品投放市场前,根据规定完成合格声明。
  • 控制产品质量:帮助企业控制产品安全性,尤其是产品接触食品时铅(Pb)及镉(Cd)的迁移风险。
  • 提升品牌信誉:获得合格认证的产品能够增强客户、合作伙伴及分销系统的信任度。
  • 有助于拓展市场:在产品经营、分销或与要求完整质量文件的单位合作过程中更加便利。
  • 降低经营风险:减少与产品质量、客户投诉或食品安全问题相关的风险。

根据 QCVN 12-4:2015/BYT 进行合格认证,不仅是食品接触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重要要求,同时也是帮助企业提升信誉、增强竞争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解决方案。

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合格认证流程

企业在依据 QCVN 12-4:2015/BYT 对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进行合格认证时,需要根据现行规定,经过评估、资料审核及监督等流程。认证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基本步骤:

第一步: 接收认证申请资料

第二步: 签订科技服务合同

第三步: 开展调查与评估

第四步: 完善评估后资料

第五步: 审核资料并签发认证证书(如符合要求)

第六步: 每12个月内进行不超过一次的监督评估

第七步: 进行再认证评估(证书有效期为3年)

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属于直接接触食品的产品,因此在生产及市场流通过程中,需要对其安全性进行严格控制。根据 QCVN 12-4:2015/BYT 进行合格认证,不仅有助于企业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还能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品牌信誉并建立客户信任。

如贵公司有 QCVN 12-4:2015/BYT 关于玻璃、陶瓷、瓷器及搪瓷包装和器具卫生安全认证需求,请联系ISSQ质量研究院:

热线:+84 981 851 111
邮箱:vienchatluong@issq.org.vn | tcvn@issq.org.vn

以获得相关流程支持。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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